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立项前抗震设防及是否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查
来源:密云县地震局网址 发布时间:2015-08-17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立项前抗震设防及是否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查

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密云县地震局震害防御科

办公地址:密云县政府3号楼3层

乘车路线:县域内乘坐1路、2路、5路、6路、10路等公交车到县政府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10-69041672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请单位应提交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
1
、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
2
、建设场地(或近旁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审查报告。
3
、建设工程使用情况及基本情况说明。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必须于受理当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给予申请人受理单,将原件退还申请人,在审核流程表中注明受理时间后,转入审核程序。
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于受理当日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登记备查。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
1
、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工作标准:
1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2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按照工作标准制发文书并归档。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审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收到申请人全部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