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验收
来源:密云地震局网址 发布时间:2015-08-17
事项名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验收
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收费标准: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密云县地震局震害防御科
办公地址:密云县政府3号楼3层
乘车路线:县域内乘坐1路、2路、5路、6路、10路等公交车到县政府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10-69041672
办理流程:
一、受理
条件:
申请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1、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批准文件
2、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意见书或其它批准文件
3、申请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
受理人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必须于受理当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给予申请人受理单,材料齐全后受理转入审批程序。
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于受理当日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登计备查。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
提交的材料真时、合法、有效。
工作标准:
1、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审批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按照工作标准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收到申请人全部材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